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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金融法院执行局局长雷运龙9月14日在“北京金融法院北京市工商业联合会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上回答中国证券报记者关于“执行中优化营商环境的具体做法”的提问时表示,执行中的具体做法主要包括五方面内容。

雷运龙表示,具体来看,精准筛选出适合运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室机制的执行案件,根据案件特点、涉案企业行业特点匹配专家调解员共同开展工作,对矛盾纠纷“把脉问诊”;围绕暂时陷入困境但具有挽救价值的涉案企业生存发展的诉求,坚持“活封活扣”“物尽其用”,支持被执行企业使用查封的设备正常开展经营活动;通过行业专家对企业核心竞争力、发展潜力和已保全财产对企业生存发展的价值等要素进行充分评估,提出双方可以接受、切实可行的专业性纠纷解决方案;鼓励并创造条件支持被执行企业全力回血自救,加速处置低增值资产展示诚信,促进双方修复、重塑信任信用关系;发挥专家调解员优势,积极引入投融资资源,积极盘活企业资产,推动被执行企业债务重整,让暂时陷入困境的企业得到喘息,回血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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